8月28日,由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生物质能产业分会主办的生物柴油试点项目建设推进研讨会暨《零碳能源证书自愿核证体系 生物柴油核证规范》标准编制启动会在京召开。
8月16日,欧盟初裁决定对原产于我国的生物柴油征收12.8%-36.4%的临时反倾销税。本次研讨会正是基于这一国际事件,旨在加快推进生物柴油试点项目建设,打通国内大循环,从而构建适应中国式现代化发展要求的生物柴油溯源及绿色认证体系,为实现生物柴油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副会长、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原副司长史立山指出,产业的发展需要国内市场的更多支持,包括产业界的呼吁和政府的积极措施。他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逐步启动国内市场,二是加强试点项目的实施,三是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四是完善生物柴油的标准和认证体系。他强调,这些措施对于推动生物柴油产业的健康发展,实现能源低碳转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生物质能生化转化研究室主任王忠铭指出,当前生物柴油行业在全球范围内面临诸多挑战,其中最为突出的是欧盟对我国生物柴油的反倾销措施,这带给我国企业不小的压力。然而,这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我国企业可以通过并购重组、转移生产等方式积极应对。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生物柴油的生产技术也在不断革新,如麻疯树油、微藻生物柴油等新型原料的应用,以及酶分子改造、固体碱催化等技术的突破,都为生物柴油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中国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总经理田明提到,随着FuelEU Maritime法规的实施,船东将面临更高的环保要求和潜在的罚款风险,这迫使他们寻求更环保的船用燃料选择。他强调,生物柴油作为一种可再生能源,在船舶燃料转型中具有显著的减排效果,并且由于其与现有发动机系统的兼容性,成为过渡期的首选清洁燃料。然而,生物柴油的发展仍面临质量标准、国家政策支持和资源稀缺性等瓶颈问题。田明建议,中国应扩大保税船供油市场中生物燃料油的供应比例,并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以促进生物柴油的内销和港口加注。
欧盟临时反倾销政策提醒我们构建适应中国式现代化发展要求的生物柴油溯源及绿色认证体系,对于实现生物柴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为此,本次研讨会特别设置《零碳能源证书自愿核证体系 生物柴油核证规范》团体标准编制启动会及研讨环节,与会专家对该团标的编制思路提出了建议意见,一致认同当前国际国内形势下编制团标的紧迫性和必要性。